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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銀川12月25日電 (楊迪 裴媛)記者25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若干規定》(下稱《規定》)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規定》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將嚴格未成年人手機使用管理。
《規定》提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的時間;禁止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智能電話手表進入課堂;確有需要將智能手機、智能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允許帶入校園的智能手機、智能電話手表由學校統一保管。
據了解,寧夏教育部門和學校將嚴格依據《規定》,在既有管理實踐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手機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一是將“禁止攜帶手機進入課堂”作為一條法律紅線進行普及,確保管理既嚴格有力,又公平公正、有章可循;二是重點規范學生特殊需求申請與保障機制,確保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能人性化地滿足個別學生的正當通訊需求;三是通過家長學校、主題活動、案例分享等方式,引導家長切實履行法定監護責任,提升家庭監管與親子溝通的能力;四是組織各地各校整合資源,構建涵蓋電視、廣播、網站等全媒體宣傳矩陣,向中小學生普及沉迷網絡的危害,向家長宣傳引導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重要性,強化家長的陪伴與監管責任,營造教育部門普法、學校管理、家長履職、學生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共同守護學生健康成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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